黄浦区2013年1号房屋征收决定-上海拆迁律师

作者:黄浦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3-08-01 12:27:34 点击数:
导读: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董家渡18号地块)黄府征〔2013〕1号  因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规定,现决定征收下列范围内的房屋,同时收回该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 …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董家渡18号地块)

黄府征〔2013〕1号

  因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规定,现决定征收下列范围内的房屋,同时收回该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

  房屋征收范围:东至薛家浜路,南至多稼路,西至南仓街,北至南施家弄、薛家浜路。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本决定公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海市人民政府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

2013年5月17日

(上海市动拆迁律师、上海房产律师黄方明编辑)

 

上一篇:黄浦区2013年4号房屋征收决定-上海拆迁律师 下一篇:黄浦区131街坊南侧等4个地块房屋征收补偿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