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152街坊D块房屋征收决定-上海拆迁律师
作者:杨浦区人民政府 来源:网载 发布时间:2013-08-12 12:44:28 点击数:
导读: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杨府房征〔2013〕1号 因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1号)规定,现决定征收下列范围内的房屋,同时收回该范围内国有土地…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
杨府房征〔2013〕1号
因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1号)规定,现决定征收下列范围内的房屋,同时收回该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
房屋征收范围:东至周家嘴路4214弄,南至周家嘴4214弄,西至原民主一村原民主二村,北至周家嘴路。具体门牌号:公助一村(全部);马家宅1-14号(连号)、19号、22号;周家嘴路4112号、4120号、4190号、4194号、4198号、4202号、4206号、4210号、4212号(含甲、乙、前门、后门和上、下及临时牌号)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本决定公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海市人民政府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五月十一日
(上海市动拆迁律师、上海房产律师黄方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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