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12号线内江路站拆迁公告-上海拆迁律师

 来源:网载 发布时间:2013-02-04 16:45:58 点击数:
导读:轨道交通12号线内江路站拆迁公告-上海拆迁律师根据《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下述城市建设基地范围内的房屋拆迁,经审核发给房屋拆迁许可证[编号:杨房地拆许字(2009)第05号]。希望被拆迁范…

轨道交通12号线内江路站拆迁公告-上海拆迁律师

根据《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下述城市建设基地范围内的房屋拆迁,经审核发给房屋拆迁许可证[编号:杨房地拆许字(2009)第05号]。希望被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共同配合做好拆迁工作。现将房屋拆迁许可证载明的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轨道交通12号线内江路站
    二、房屋拆迁人:上海轨道交通十二号线发展有限公司
    三、房屋拆迁实施单位:上海桥盛拆迁有限公司
    四、建设项目拆迁范围:爱国二村735-741号,760-766号,785—791号,1128-1137号,1141-1228号,1236-1255号,1261-1284号,1288-1405号,2000号(部分),2016—2021号,2023-2026号;平凉路2691号(部分);周家嘴路4214弄22号(部分)。
    五、房屋拆迁期限:六个月
    自二○○九年二月十八日起,至二○○九年八月十七日止。
    六、上岗证号:0003124 0003128 0003285 0003366 0003382 0003383
0003384 0003386 0003394 0003396 0003408 0003409 0003636 0009210
0003642 0003645 0003647 0003650 0003702 0003908 0003909 0003952
0003953 0004183 0004189 0005018 0008136 0009125
    七、对我局核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及本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公布之日起60天内,向区人民政府或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在三个月内,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复议或诉讼期间不停止房屋拆迁的进行)。
    八、房屋拆迁现场办公地址:爱国路7号.

上海市杨浦区房屋土地管理局
二○○九年二月十八日

(本文系上海动拆迁律师、上海房产律师黄方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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