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2012]1号房屋征收决定-上海拆迁律师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
杨府房征[2012]1号
因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1号)规定,现决定征收下列范围内的房屋,同时收回该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
房屋征收范围:东至眉州路,南至眉州路515弄,西至河间路38弄,北至河间路。即河间路40号-168号(双号)、河间路50弄(全弄)、河间路82弄(全弄)、河间路104弄(除52号、54号、56号、58号、60号以外房屋)、河间路126弄(全弄)、河间路144弄(全弄)、河间路162弄(全弄)、河间路170弄(全弄)、眉州路515弄13号、15号、17号(2007年9月27日之前已签订房屋拆迁协议并履行完毕者的房屋除外)。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海市人民政府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二○一二年六月十五日
(本文由上海动拆迁律师、上海房产律师黄方明编辑)
- 静安区石门二路170弄及周边零星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 静安区青云路宝昌路、264街坊及王家宅路34弄零星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 静安区76街坊零星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 所有征收补偿款归一家所有的经典胜诉案例
- 公房内无同住人,征收补偿款按在册人口分配
- 黄浦区蓬莱路北侧地块(687、691、692、693街坊)特殊对象认定和补贴办法
- 黄浦区蓬莱路北侧地块(687、691、692、693街坊)居住困难户人数审核办法
- 黄浦区蓬莱路北侧地块(687、691、692、693街坊)征收范围具体门牌号
- 黄浦区蓬莱路北侧地块(687、691、692、693街坊)房屋征收决定
- 黄浦区蓬莱路北侧地块(687、691、692、693街坊)居住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联系电话:13817558905,来律师事务所当面咨询时请务必带好身份证原件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12层(地铁2号线陆家嘴站6号出口经天桥步行8分钟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