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申办境内出售委托公证,应向公证处提交的材料
发布时间:2008-01-15 22:15:56 点击数:
导读:当事人申办境内出售委托公证,应向公证处提交如下材料:(1)委托人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如是上海人还需提供社保卡)(2)受托人的身份证(如是上海人还需提供社保卡)(3)房产证原件(4)公证费300元…
当事人申办境内出售委托公证,应向公证处提交如下材料:
(1)委托人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如是上海人还需提供社保卡)
(2)受托人的身份证(如是上海人还需提供社保卡)
(3)房产证原件
(4)公证费300元。
(上海律师黄方明编辑)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3817558905,来律师事务所当面咨询时请务必带好身份证原件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12层(地铁2号线陆家嘴站6号出口经天桥步行8分钟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