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诉讼和先予执行?
发布时间:2008-01-15 21:27:38 点击数:
导读:问:仲裁、诉讼和先予执行?答: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未在协议约定的搬迁期限完成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提供相应安置房屋…
问:仲裁、诉讼和先予执行?
上一篇: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如何申请裁决?
下一篇:如何对居住在拆迁范围外的私房所有人进行通知?
答: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未在协议约定的搬迁期限完成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提供相应安置房屋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上海律师黄方明编辑)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3817558905,来律师事务所当面咨询时请务必带好身份证原件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12层(地铁2号线陆家嘴站6号出口经天桥步行8分钟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