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783街坊(北块)房屋征收决定

  发布时间:2022-03-08 21:21:05 点击数:
导读:783街坊(北块)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具体门牌号 陆家浜路:1018弄1号—12号; 1034弄1号—24号、26号;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

黄府征[2022]5

因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1号)规定,现决定征收下列范围内的房屋。

房屋征收范围:东方苑以东,陆家浜路以南,南车站路以西,南车站路40号以北。具体门牌号:见附件。

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户、公有房屋承租人户应当及时搬迁,在《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确定的搬迁期限内逾期未完成搬迁的,征收人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海市人民政府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房屋征收范围具体门牌号》

2.《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8日

783街坊(北块)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具体门牌号

陆家浜路:1018弄1号—12号;

1034弄1号—24号、26号;

南车站路:8—16号(双号)、22—28号(双号)、

32—38号(双号);

20弄26号—37号;

30弄15号—21号、23号—25号;

丽园路:43弄11号—13号等。

【上海动拆迁律师、上海房产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黄方明律师编辑(咨询电话:13817558905),内容如有出入,以当地公布的征收决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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