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501街坊及504街坊居住房屋征决定

  发布时间:2020-10-09 12:46:39 点击数:
导读:房屋征收范围:501街坊:东至云南南路,南至寿宁路,西至西藏南路路,北至桃园路;504街坊:东至人民路,南至会稽路,西至西藏南路,北至寿宁路。具体门牌号:见附件。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

黄府征【2020】9号

根据《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1号)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现决定征收下列范围内的房屋,同时收回该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

房屋征收范围:501街坊:东至云南南路,南至寿宁路,西至西藏南路路,北至桃园路;504街坊:东至人民路,南至会稽路,西至西藏南路,北至寿宁路。具体门牌号:见附件。

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户,公有房屋承租人户应当及时搬迁,在《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确定的搬迁期限内逾期未完成搬迁的,征收人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被征收人、共有房屋承租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海市人民政府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房屋征收范围具体门牌号》

2.《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

2020年9月30日

【上海动拆迁律师、上海房产律师黄方明编辑(咨询电话:13817558905),内容如有出入,以当地公布的征收决定为准】


上一篇:黄浦区新闸路地块(一期) 居住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下一篇:
相关文章
  • 没有找到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