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115街坊房屋征收决定—上海动拆迁律师

  发布时间:2018-11-17 20:45:34 点击数:
导读:房屋征收范围:眉州路严家木桥1-67号、尤家浜49-51号、申新村1-123号、东海村7-182号、华三新村41-72号。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海市人民政府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

杨府房征[2018]6号

因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1号)规定,现决定征收下列范围内的房屋,同时收回该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
  房屋征收范围:眉州路严家木桥1-67号、尤家浜49-51号、申新村1-123号、东海村7-182号、华三新村41-72号。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海市人民政府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

一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上海动拆迁律师、上海房产律师黄方明编辑,内容如有出入,以当地公布的征收决定为准)

 


上一篇:杨浦区113街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上海动拆迁律师 下一篇:
相关文章
  • 没有找到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