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有未了民事诉讼的企业法人,人民法院是否可以限制其法定代表人出境?
发布时间:2008-01-18 23:38:54 点击数:951
导读:问:对于有未了民事诉讼的企业法人,人民法院是否可以限制其法定代表人出境?答:根据我国出入境管理法规的规定,当事人有未了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通知出境管理部门,限制其出境。企业法人虽然不存在出境的问题…
问:对于有未了民事诉讼的企业法人,人民法院是否可以限制其法定代表人出境?
答:根据我国出入境管理法规的规定,当事人有未了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通知出境管理部门,限制其出境。企业法人虽然不存在出境的问题,但由于涉及到企业法人的许多诉讼事项需要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作出决定。因此,如果特定案件的审理确实有限制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出境必要的,也可以限制企业法人的法定代理人出境。(摘自上海高院《民事法律适用问答》2003年第1期)
(上海律师黄方明编辑)
相关文章
- 没有找到相关文章!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3817558905,来律师事务所当面咨询时请务必带好身份证原件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12层(地铁2号线陆家嘴站6号出口经天桥步行8分钟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