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叫停加按揭业务
发布时间:2008-01-16 21:17:46 点击数:
导读:全面叫停加按揭业务2007年9月27,央行、银监会发布《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要求,商业商业银行不得发放随房产评估价值浮动、不指明用途的转(加)按揭贷款。12月,央行副行长刘士余表示,转按揭、加…
全面叫停加按揭业务
2007年9月27,央行、银监会发布《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要求,商业商业银行不得发放随房产评估价值浮动、不指明用途的转(加)按揭贷款。12月,央行副行长刘士余表示,转按揭、加按揭增加了银行潜在风险,加剧了房地产和股市泡沫成分。要坚决取消未经批转、擅自开办的转按揭、加按揭贷款,不得发放“假按揭”贷款。目前,沪上银行遵守内行相关规定,全面停止加按揭业务。
(上海律师黄方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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