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继承
已回复2008/1/12 9:23:25
房屋产权继承
我们家目前居住的房子是04年底购买的,产权证上有我公婆,老公和她姐姐四个人的名字(没有我),我们是06年结婚的,房子属于婚前财产,但是当时曾口头说明房子是给儿子结婚用的,当初房子价值是50万左右,首付15,然后公积金贷款10万,剩下的商业贷款,积金贷款和主还贷人是我老公的名字,我想请教下,如果若干年后,二老离开人世,她姐姐提出分割财产,我们是否会失去住所.或者需要提供当时房子一半的市价才能保住房子.是否有别的解决办法,或者乘二老尚在的时候做下公证,婚前诸多问题都为来的及考虑,非常希望老师能为我解答难题!
你公婆部分产权可以赠与的形式给你老公,可考虑进行公证;
你老公姐姐享有部分产权,未经其同意,不能剥夺其产权;
一句话,你老公要取房屋整个产权不太现实。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8/1/13 16:3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