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已回复2008/9/9 14:41:44
黄律师:
您好!
我和丈夫02年结婚,感情一直还可以,但从去年9月份开始他一直就不回来,偶尔回来一次也是马上就离开,每次打电话都没说自己晚上回来,可是到现在已经快一年了。后来知道他在外面有吸毒,还被抓过两次去戒毒,但是还不知浪子回头至今未归。我想提出离婚,想请问黄律师这样的房子属不属于我们夫妻共同财产呢?就是以前老房子是他爸爸名字的,他爸爸已经过世,现在房子在迁拆明年会到手,他妈一套、他和他弟弟各一套,现在房子也已经是他们各自的名字,咨询黄律师像这样的房子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
朋友:
你好!
现将您咨询问题答复如下:
1、首先有一点疑问,您作为妻子怎么会没有您的房屋拆迁份额呢,是你已经享受过福利分房吗?
2、他自已分得的一套房子当然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完全可以主张均等分割的;
3、至于写谁的名字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动迁安置协议有没有你和你丈夫的补偿份额,建议您带着问题当面咨询一下律师。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8/9/9 18:3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