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户口没有产权可以居住吗?
已回复2008-06-30 17:02:47
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是知青子女,1993年我10岁的时候我妈妈就把我的户口迁到了我外公家里,我来上海读书的时候就一直住在这里,外公是我的监护人,那个时候房子是公房,2000年的时候我二舅把这个房子产权买了下来,他是单身没有妻子和儿女,产权证上就只有我二舅的名字,我外公98年的时候就去世了,户主是我外婆,现在我二舅不知道听什么人挑拨说我妈妈想他的房子,他就说要把房子卖掉,要我迁出去,说产权是他的他有权利卖,但是我现在还没有结婚没有住房,如果他把房子卖掉了,我就没有地方住了,我的父母还在外地,我刚刚工作没多久还没有能力买房子,我该怎么办,他还说他听别人跟他说只要他立了遗嘱,房子给谁就是谁的,我有户口也是没有用的,照样要我出去!我想问一下,他说的是准确的吗?我可以要求我有的权利吗?谢谢!
朋友:
您好!
他说得不全对,根据上海公房及售后公房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你作为售后公房的同住人,虽然你舅的确有权利自由处置该房子,但你舅有个最重要的义务,就是要安排并解决你的居住的问题,也就是说你舅要从法律上和事实上解决你的居住问题,否则,你可以起诉你舅,要求法院判决支持保护你的居住权,这点是不容置疑的。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8-07-01 13:2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