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安置
已回复2008/6/9 23:42:07
你好。我在两年前哥哥把他名下的一套产权房通过交易中心过户到我名下。产权证就我一人名字。10年前根据知青回沪的政策,我小弟弟的女儿户口迁入。小弟弟也沪,但没有户口。这次市政动迁了。安置费为160万。处于对小弟弟的照顾同意给弟弟和侄女安置费100万。但是她们还是不满意。要求全额。我想问根据现有法律房屋产权人和其同住人安置分配的份额是多少?我给她们100万是不是合理?
朋友:
您好!
你弟弟及侄女份额到底应该多少,并不取决于照顾不照顾,而是取决于房屋动迁时你弟弟及侄女应享有及动迁部门实际安置的份额,至于具体份额多少,律师也难以凭空说出,只有结合动迁的实际补偿情况才能得知,所以说你给他们100万并不存在合理与否的问题,而是他们依法依政策该享受安置补偿数额的问题。建议您带着相关动迁安置协议书当面咨询一下律师。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8/6/10 23:1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