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两个子女的拆迁政策
已回复2011-01-08 16:59:45
你好,律师!
我们家住青浦区徐泾镇,现在面临拆迁问题,我对拆迁政策一点都不了解,现想就我家的实际情况进行一下咨询。我家的情况如下:
我们家的宅基地是我去世爷爷名下的,我爷爷只有我妈妈一个女儿,我妈妈生了我们俩姊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非超生)。我已婚,我妹妹未婚。我婚后半个月丈夫家动迁(我丈夫与我是同一地区的,当时我的户口在我自己家里,我没有嫁过去,我是两面住的),丈夫家拆迁拿连体别墅。之后我丈夫将户口迁至我们家里。所以我们现在这个要拆迁的宅基地房子里有2个户口。像我们家这种情况,国家的拆迁政策是怎么样的呢?
我们现在遇到的问题是,当地拆迁部门告诉我们只能按照宅基地拆一赔一,我妹妹跟我爸妈能够享受到拆迁补偿,而我因为丈夫家拿了连体别墅而什么都没有。我想咨询一下我是否能享受拆迁?
你应该是不能再次享受动迁安置。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1-01-12 13:2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