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问动迁安置
已回复2010/12/29 14:32:04
老王有一公有租房,儿子1959年至1992年连续在该公有租房居住33年。1993年结婚户口迁出。2010年7月离婚(女方得一室户、男方无房),户口迁回且住在该公有租房。2010年10月该公有租房动迁,问儿子得到怎样动迁安置?谢谢
留言时间: 2010-12-27 15:22:31
回复内容 儿子可以同住人身份获得安置补偿
问题是:目前动迁组以迁入户口不到一年理由,不于安置补偿
朋友:
您好!因本律师外地出差未及时回复您的咨询问题,请见谅。现将您咨询问题答复如下:
儿子应当与动迁组积极协商,并进行良好沟通,若动迁组执意不予安置,则只能向法院起诉,主张动迁安置补偿协议无效。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1/1/6 9:3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