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行为可行吗?
已回复2010/12/20 22:55:55
我是上海青浦的,最近家里面临了动迁,可是在动迁过程中,拆迁公司的人骗取我母亲(户主)签了份空白协议,当时我母亲有异议,说她不认识字是文盲,可是拆迁公司的人说没关系,只要写自己的名字即可,字写得再差也没关系,结果在协议中的补偿金额与我们所要求的补偿金额有一定的差距,但是区主管部门已经盖章,请问这样的协议是否有效?拆迁公司这样的行为是否可行?
你们若无证据证明协议的签订存在欺诈行为,则协议应该有效。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0/12/27 14:5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