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
已回复2010/4/1 20:29:23
我奶奶原先是承租人,现在死了.户口里有我们一家和叔叔一家。房子是租赁房,现在房卡丢失了。我父亲是户主,而且我们家里户口人数大于叔叔一家。问:如果补房卡的话 ,我父亲是否可以成为承租人。现在就是叔叔不同意我父亲成为承租人
朋友:你好!现将你咨询问题答复如下:
租赁房承租权的变更,程序上是先在同住人之间协商一致确定新的承租人,若协商不一致,只要物业同意,完全可由物业单方面确定新的承租人,其他人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一般以遵从物业指定出租人为原则进行判决。
另外,有一点重要的是,只要物业不同意确定新的承租人,即使同住人之间协商一致确定新的承租人,新的承租人也无法产生,更别说同住人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因此,该公房只能处于无承租人的状态。对物业不确定新承租人的消极不作为,法院对此类案件是不予受理的,只有以物业确定新的承租人为前提,并因此引发的纠纷法院才会受理。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0/4/2 17:5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