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时购房问题
已回复2010/3/24 13:54:16
我是2002年12月和前夫分居,我带着女儿在外租房,2003年8月和我母亲一起出资购房,我用公积金贷款10万,其余都是我母亲出资,母亲占房产份额3/4,我和女儿各占1/8,2004年9月通过法院调解我和前夫离婚。现在我要出售这套房子,但房产交易中心要我前夫签字,我不想和前夫再有瓜葛,请问有什么办法能妥善解决我的问题。谢谢!
朋友:您好,现将您咨询问题答复如下:
您是哪里的房产呢,房产权上没有你前夫的名字,该房屋出售时应该不需要你前夫签字认可的。
不过,如果你女儿是未成年人的话,则处理你女儿的份额时的确需要你前夫的签字确认,这是没办法回避的一个问题。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0/3/25 9:1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