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政策(补充说明)
已回复2010/3/23 12:34:00
您好,我家的情况是这样,我的公公是上海地支边的知青,后来由于外地公司的效益不好,回到了上海,但户口一直没有回来,(包括我婆婆,我老公的,我自己本身是外地的),现在我家有栋老房子是我奶奶(老公的奶奶)留下的,去年奶奶去世了,房产证现在还是我奶奶的名字,如果这种情况,我家的房子如果以后拆迁,会面临什么问题吗,如果要改房产证的话,需要哪些证明,如果不改的话,因为我奶奶去世了,这样拆迁我们能拿到房子吗,请您帮忙看看,谢谢,急!
本案有两个问题要解决:
一是该房屋产权为你奶奶,不管房屋是否拆迁都存在一个继承问题,奶奶的遗产当然由奶奶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均等继承,无论继承人的户籍是否在此房屋内;
二是该房屋拆迁时的安置情况,里面安置对象可能有继承人也可以有在房屋内有户籍的非继承人,非继承人若属于应安置对象,则可以依法获得相应的拆迁安置补偿,这块补偿与继承人获得的房屋拆迁货币补偿不是同一笔钱款。
房屋产权证改名可能通过公证继承或诉讼继承的方式来改。
能否拿到房子取决该房屋内的实际居住人员情况。
建议您不要再留言咨询,律师无法及时了解您的详细情况。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0/3/23 14:4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