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售房问题
已回复2010/3/18 15:19:25
律师您好!
我在2009年12月份有一套住房通过房产中介公司出售,当时合同签的时候说尾款40天内结清,超出按总房价万分之五一天赔偿违约金,但是到2010年3月18日还没有任何消息。房产公司说是因为银行不放贷款。我想请问一下因为银行不放贷这个原因是否能够要求中介公司或买主赔偿违约金。谢谢!
朋友:
您好!现将您咨询问题答复如下:
银行贷款若没有作特别说明,应由买家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与中介没有什么关系。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0/3/19 21:0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