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买动迁房的问题
已回复2010/2/24 23:27:09
请问黄大律师,我想购买上海周浦的一套半年前已办好产证的动迁房,以下几个问题想请您指点一下:
1.购买手续。中介说先签一个买卖合同,然后做个抵押手续,抵押总价可以抬高一点,这个抵押是否必须要到当地工商部门去做抵押登记以后才有效?抵押登记是否规定只能做一年,年年要做一次?
2.关于风险。是否要过4年半才能过户?其间房东是否有权另行再卖?为防房东离婚,除了叫房东夫妻签字外,是否还必须叫其所有子女和父母签字?在抵押登记有效期内,第三人是否可以再查封?若可以查封,到时我不想将该房拍卖怎么办?装修怎么算?
3.关于过户。以后过户办理土地证时,是否还需交一笔土地补偿金之类的费用?房东不配合过户怎么办?在合同上签上“超过X年X月X日过户日之后的X天后,该房产权自动归买受人”这样的条款法院是否支持?要是法院判归买受人后,买受人的户口能否在不过户的情况下迁进该住房?
可能问得太多了,不好意思。无论是否解答,本人都表示非常感谢!
朋友:您好!现将您咨询问题答复如下:
1、抵押登记是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不需要年年登记;
2、过了限制交易期限才能上市交易,以产权证下发时间为准计算;房东当然可以另行与别人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至于签字,并非签字人越多越好,只要房屋的真正产权人签字即可,不能重复查封,但即使房屋被查封了,房东的其他债权权利人也可以主张该房屋进行抵债;拍卖是由法院裁决的,你阻止不了。拍卖价当然会把你的装修价值也算在里面的,但装修价不可能算全价的,会有耗损的;
3、不需要缴纳此类费用,产权归属不是约定为准的,是以法定登记为准的,换句话说,如果房东将房屋另行出售他人,并在你前面与他人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该房屋仍归善意的新买家所有,你不能取得房屋产权,你只能向房东主张违约赔偿责任;不过户,你就不是房屋产权人,当然无权将户口迁入此房内。
4、仍有问题建议您电话或当面咨询本专业律师。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0/2/25 9:3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