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案件
已回复2010/1/14 23:26:56
94年征地拆迁后购买安置房比市场价低约6万元,后要求办理产证,至2004年上访市政府后于销售商签订协议书明确规定产证在办理中,但至今未办理,且在签订协议后不久把公司吊销未注销,我现在想要求办理产证和有什么赔偿,谢谢
朋友:您好!您的情况首先要肯定一点,就是该房产名下的即开发商的大产权证有无办出,如未办出,你的小产权证就无法办理了,大产权证未办出,要么是单纯开发商的原因,要么就有其他环节上的深层次原因了,这样一来,问题就复杂了。
如若大产权证办出,你们可直接起诉开发商,只要未注销,该开发商就符合被告资格,即使注销,你们也可以开发公司的股东为被告提起诉讼,待法院判决支持你的诉请后,直接凭法院判决书和法院向房地产交易中心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把该房屋产权办在你名下。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0/1/15 11:0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