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后公房遗产继承
已回复2010/1/13 20:53:38
我父亲98年购买一套售后公房,产权证上为他一个人的名字,父亲已经去世,没有留下遗嘱,母亲健在,有两个子女,想问下该套房屋要怎样分配???母亲如果有留下遗嘱,将自己的个人分额归一个子女所有,那又该怎样分配???
朋友:
您好!现将您咨询问题答复如下:
1、简单说一下,如果该售后公房不是适用九四年的房改价格买下的,则该房产肯定是你父亲的完全产权房,也是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现你父亲去世,其中房屋产权的一半归你母亲所有,另外一半作为你父亲的遗产,由你母亲、你父母的子女及你父亲的父母(若健在)均等继承;
2、如果该售后公房适用的是九四方案购买,则问题就比较复杂了,原则上,该公房98年购买时的所有成年同住人、职级人、承租人及实际出资人均有权主张房屋产权共有,在他们分别获得各自的产权份额后,你父亲的产权份额为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你父亲名下的遗产部分参照第1点发生法定继承;
3、仍有问题建议您电话或当面咨询本专业律师。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0/1/14 13:2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