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咨询
已回复2009/12/18 19:57:53
我家在农村,家里有父母、哥和我。88年的建房许可证上只有我父亲的名字,但房屋权证上的所有人都有我们名字。父亲于07年去世。如今哥和我都成家并都有独生子女。
现在房屋要拆迁,评估房屋面积296平米,核定人数为9人(包括独生子女双份),拆迁公司回答我们由于父亲在拆迁许可证之前去世而不享受各种补贴,但动迁实施办法中有一条:具有独立合法有效权证的亡故者的房屋可以享受土地使用权基价和价格补贴及搬场费和奖励费,但不享受过渡费、不核准安置房屋面积。
请问黄律师,拆迁公司的做法是否对,我父亲难道一点补偿没有吗?从法律上如何解释?
动迁组的说法基本正确。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9/12/19 11:3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