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
已回复2009/10/12 21:39:36
我于1993年购买了商品房后就搬出舅舅家,后来移居加拿大(拿绿卡),但我的户口仍旧在舅舅家,最近舅舅家(公房)动迁了,舅舅用动迁款购买了商品房,舅舅讲:我已离开舅舅家16年了,而且这次动迁采用新政策,不按户口发放动迁费的,而且上海我有自己的商品房,因此我在动迁费中没份的,但同意我可以回到舅舅家居住,请教:
1.在动迁费中我有否份额?
2.如果我上法院起诉,法院会支持我吗?
谢谢
朋友:
您好!现将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1、您户口仍在公房内,属于应安置人口,应当有您的安置份额;
2、当然,问题的关键是动迁组是否对您进行了实际安置,如果没有安置,您得起诉动迁组,如果进行了安置,您得起诉你舅舅。
3、建议您带着问题再当面或电话咨询一下律师。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9/10/13 20:3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