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财产
已回复2009/9/22 22:23:36
你好。我家里动迁了。先在分了3套。。我跟我后妈关系不好的。先在我后妈要枪这个房子。。他户口不在里面。我有权不让她的名字写在使用权上吗
先在有一套房子产权上写的是我和奶奶还有我爸爸。。我后妈要是以后打起官司她能得到吗。她和我爸爸有结婚登记。自要我房子不卖她能得到吗。我爸爸先在产权上不让我和她名字写在一起。他先在产权上是他一个人的。使用权上写的是我后妈和我后妈的女儿的。我后妈和她的女儿户口都不在里面。我后妈的女儿不是我爸爸亲生的。我有劝力把我的名字写在我爸爸的产权上吗。。要是我找你打官司你能帮我打赢吗。。。我的QQ382787491
朋友:
您好!现将您咨询问题答复如下:
1、你后妈户口是否在安置房里不重要,重要的是如果你后妈在动迁安置中动迁组给予其进行了安置,并有其应得的安置款,则安置房的产权证上即使没有你后妈的名字,你后妈也一样有权随时向法院提起房屋所有权确认之诉来主张房屋的产权共有。
2、如果该安置房也有你的安置份额,你有权在三套当中的一套房屋中将你的名字写上产权证,不过,既然有一套房子的产权证上有你的名字,其他房屋再写上你的名字,要看你在房屋动迁过程中的安置款能否对应两套房屋中相应的产权份额。
3、你的案情陈述中存在一个问题,既然是产权房,怎么会出现使用权之说呢,这是很矛盾的。
4、仍有问题建议您电话或当面咨询律师。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9/9/22 23:3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