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已回复2009/9/22 22:13:44
我曾祖母育有两子一女,我爷爷是大儿子。很多年前由于房产纠纷问题,曾祖母与我爷爷对簿公堂,故我爷爷死后,我奶奶就不再与曾祖母来往。曾祖母由他的小儿子赡养,当然退休金之类的都由这个儿子拿。现曾祖母去世,她名下的房产已拆迁,得到的拆迁房或者现金补偿,我奶奶作为媳妇是否有权继承?另,如果有权,应该怎样才能调查到拆迁到底得到多少房子或者现金已备将来作为法庭的证据?谢谢!
朋友:
您好!现将您咨询问题答复如下:
1、你奶奶无权继承你曾祖母的遗产;
2、你爷爷的所有子女可以代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你爷爷从你曾祖母遗产当中应当继承的份额;
3、至于动迁安置份额,一般情况下该动迁安置材料非协议签字方的其他安置人员是无法调查详细份额的,只能在立案后,由法院依职权调查或由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由律师调查。
4、仍有问题建议您电话或当面咨询律师。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9/9/22 23:2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