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前男友房产分隔问题
已回复2009/9/7 19:29:39
黄律师,你好!
我和前男友共同购买了房子, 房产证上有我们共同的名字,贷款是他贷的,但还款是我们共同承担的,我们同意平分所有的费用,但问题是目前还有3/1的费用需要还给银行, 如果我的前男友他要这房子,请问他需要支付多少费用? 我建议以买掉房子的费用的50% 付给我,他不同意,理由是贷款没还清, 他认为应抛开未支付银行的部分.请问到底怎样是合理的?
先谢谢了!
需要你的建议
朋友:
现将您咨询问题答复如下:
1、既然你们双方同意房产分割一人一半,则认可是共同共有,而不是按份共有;
2、在双方均不计较首付出资及还贷等前提下,最好的解决办法是一并同意将房屋出售,所得净房款一人一半分割;
3、当然,如果你男友坚持要房子的话,也可以双方考虑对房屋估价,具体房价双方能接受即可,然后在扣除尚未还贷的基础上就房屋款进行一人一半的分割,这与售后再分割效果是一样的。
4、你建议售房款在未扣除银行贷款基础上的50%给你肯定是不合理的。
5、仍有问题建议您电话或当面咨询律师。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9/9/8 9:3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