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94方案购房产权问题
已回复2009/8/31 21:52:47
94年购房,产权人登记为母亲一人.同住人为女儿及女婿共四人.按94方案,女儿女婿四人是否需要提出确权才能享有每人1/5的产权?由于母亲坚持不在房产证上加入四人的名字,怎样才能解决此问题?女儿也不愿意为此对簿公堂.请问若不确权,母亲过世后,是否该房产默认为母亲1/5,其实四人占4/5?
朋友:
您好!现将您咨询问题答复如下:
1、如果直接在房产权证上加上其他四人的名字协商不成,就只能要求诉讼确权了;
2、若母亲过世,在母亲过世后的两年内,其他同住人还是有机会向法院要求确权的;若两年已过,则超过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该房产为母亲的遗产,发生法定或遗嘱继承(在母亲有遗嘱的情况下),其他同住人无法通过确权获取房屋共有产权份额。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9/9/1 22:0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