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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回复2009/8/19 22:12:54
我手上有一份中介出具的一九九九年二月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印制的《上海市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合同》,请问是否有效?该管理局是否已更名?如果该合同上没有写明违约后定金如何赔付,是否可以不赔?谢谢!
朋友:
您好!现将您咨询问题回复如下:
1、该公房使用权的转让只要获得了物业的同意,当然有效,合同有效与否不是看时间,而是看内容.
2、合同未写明违约后定金如何赔付不重要,定金罚责的适用法律有明确规定,另外守约方可以根据实际损失向违约方主张损害赔偿责任,不一定要有违约定金赔付条款.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9/8/20 7:4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