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叔叔耍无赖
已回复2009/8/18 9:39:28
您好,我家现在的情况是这样的。我住的房子里总共有6个户口,我,我父亲,母亲,叔叔,婶婶和弟弟。我叔叔和我婶婶不是原配夫妻,弟弟也不是我叔叔亲生。婶婶和弟弟以前的旧房子已经动迁过一次,这次动迁中户口被移出,不属于安置对象。由于我家面积比较大,所以就按照“数砖头”的方法进行分配动迁费,动迁费分给叔叔1/4。但是叔叔不肯,他也不说道理就是表示不给一半的安置费就不搬。动迁组现在的也不让我家签合同,也不让我家搬迁。动迁组的意思是,这是家庭内部矛盾,他们不管,要么一起协商好一起搬,要么就是一起强迁。我想请问一下,是不是他不敢我家就没有办法,就只能和他一起被强迁?
朋友:
您好!现将您咨询问题答复如下:
1、关键看是被拆迁房屋是什么性质的了,如果是使用权房,则动迁组只要与承租人签订安置协议即可,不需要征求其他同住人的意见,若本案是使用权房,且你叔叔是承租人的话,若你叔叔不答应签订安置协议,就只能等待政府强制拆迁了,那时安置费用就得低很多很多了,比如很多的奖励费都没有了;相反如果该房屋的承租人是你们一家三口中的任何一人,则你们根据就不需要征求你叔叔的意见,直接与动迁组签订协议即可,若动迁组拒绝签订,则动迁组有责任,你们可起诉动迁组。
2、如果被拆迁房屋是产权房,则安置协议应由动迁组与产权人或产权人的继承人签订,在产权人内部或产权人的继承人内部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动迁组也是可以与其中的一个产权人或产权人的继承人签订安置协议的。
3、由于您的问题没有陈述清楚,仍有问题建议您电话或当面咨询律师。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9/8/20 7:5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