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事宜
已回复2009/7/14 19:54:45
律师你好!我家的房子是使用权房,承租人是我爷爷,但他已故,我家的房子是91年左右拆迁,原拆原回的房子,是我和爸妈,爷爷奶奶五个人分的的房子,但在94年时,我姑妈知情回沪,我爸把她和她两个儿子的户口报入我家,答应我爸房子买好户口迁出,可是现在他们已经有两套房子,她们不肯迁出,但今我父母、爷爷奶奶都已故,户口里只有我和她们家三人,但她两个儿子结婚生子,
现今此处再次拆迁,我想问一下因为她们的户口在,分房时我会少分吗?
朋友:
您好!现将您咨询问题答复如下:
既然他们户口都迁进来了,你也改变不了什么,拆迁实践中,不会影响你的安置份额的。但你要尽可能维持公房承租人资格,这样,以后房屋动迁安置时,动迁组只会与你洽谈安置事宜、签订安置协议、发放安置款或安置房,然后由你在同住人内部进行分配,这样你就占据主动了。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9/7/15 7:2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