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夫妻共同财产
已回复2009/7/14 8:45:41
问:我有一套房子,产权证上分别有我、我儿子、我妻子的名字。我妻子与一年前去世。我现在想把房子卖掉。目前房子总价值约60万元。请问按遗产继承法,我应支付多少钱给我的岳父母。
答: 您好!现将您咨询问题答复如下:
你妻子占有房屋产权的三分之一,则该三分之一房产由你、你儿子及岳父母四人均等继承,也就是说你岳父母两人可以继承总房价的六分之一,如果你和儿子两人取得房屋产权的话,你应该向岳父母支付十万元的房屋折价款。
我想问:在我妻子的三分之一中,没有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吗?
你妻子的三分之一当中当然有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其中一半为你的个人财产,另一半为你妻子的遗产,同样,你的三分之一当中也有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你的三分之一份额当中,其中一半为你的个人财产,另外一半为你妻子的遗产,两者一冲抵,你妻子留下的遗产不还是三分之一吗?我只是简单速算了一下而已,道理是一样的。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9/7/14 12:3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