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产权问题
已回复2009/7/11 10:10:38
请问:一对再婚夫妻各有一个孩子,但都没有判给这对夫妻,再婚后也没再生孩子,也就是说这对夫妻家里就是他们两人.有一套房子,产证上写夫妻两人的名字,现在男方生大病将不久于人世,那么女方想把房子卖掉的话会有哪些麻烦呢?
在男方死之前和死之后卖房各有什么不同?
希望能尽快得到回复,非常着急!谢谢!
朋友:
您好!
现将您咨询问题答复如下:
1、男方死之前卖房,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出售,所得款为夫妻共同财产,若之后死亡,则其中一半的房价款为男方的遗产,由男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均等继承;
2、若男方死亡后卖房,不能直接将房产进行出售,只能在诉讼继承或公证继承的情况下,变更房屋产权,再由房屋产权共有人一致将房屋进行出售。
3、而房屋的公证继承必须由你和男方其他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包括男方的孩子及男方健在的父母)到公证处现场办理公证,才能顺序变更房屋产权人。
4、在无法办理公证继承,或直接进行诉讼继承的情况下,你可以主张房屋产权归你一人所有,而你得给男方的其他继承人相应的房屋继承折价款,这样房屋产权变更到你一个人名下,可以由你一人进行房屋出售。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9/7/11 16:3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