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违约
已回复2009/6/27 15:03:44
产证上有三个人的名字,现在我们签的居间协议只有其中一个人的名字,不过当时此人签过一份承诺书(代表其他两个人),同时还带来身份证原件复印,现在房价涨了,房东要违约,说另外两个人不同意卖房子,此前共收了我2次定金(共计50000元),请问这份居间协议有效吗?
居间协议当然生效,但由于房屋买卖合同没有签订,要求对方继续履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进行房屋交易的义务比较困难,但你们可以居间协议约定为由,向对方主张退一赔一即赔偿10万元的违约责任。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9/6/29 9:5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