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分割
已回复2009/6/24 17:08:53
由于与父母产生矛盾。希望将房产分割。是2003年商品房,产权证上是我与父亲共同共有,母亲有居住权。房款都是以我的名义偿还银行,商业贷款也是我一个人的(他们已退休,是无法办理房贷)。我曾给我父母一半房款,由于那时未发生矛盾,故没好意思让他们写收条。现在他们说:没有收到我的一半房款,只是在房产证上写我名字。目前,我一家三口住在此处,他们居住在别处。
是否可以要求房产分割?将房子卖了,房款各一半?
朋友:
您好!现将您咨询问题答复如下:
1、既然房产证是写有你父亲和你的名字,则你和你父亲各占有该房屋产权的一半,而你父母是夫妻,你母亲就不是简单的居住权问题了;
2、至于你曾付出一半的房款,若没有证据来证明,则法院不会支持;
3、你可以起诉要求房产分割,房产原则上你与父亲一人一半,判决结果可一人得房,另一方得相应的房屋折价款,或一致委托法院进行拍卖,一人一半房款。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9/6/25 10:5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