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已回复2009/6/24 10:58:39
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想就我跟老公现有的一套住房,详细咨询一下关于财产分割上的事情.望解答.
情况说明:
我和老公于2004年2月购买了一套二手房,房产证上写了我老公和我公公两个人的名字(因当时我个老公还没领取结婚证,所以没写上我的名字;在这套房子购买的过程中,手续都是我公公及我老公的大姑妈办理的,直到房产交易签字的时候,我们才发现合同上有了我公公的名字,也就意味着房产证上将有我公公的名字,当时我老公不肯签字,后来我公公和大姑妈又是哀求,又是口头保证的,说“房产证上有父亲的名字又没关系的,又不会以后卖你房子的,只是多了一个名字,挂了名而已”,我老公想想毕竟是自己的父亲,也就算了,就签字了),当时售价是33.5万,首付6.8万(首付的钱是这样的,我老公爷爷奶奶出了4万,我和老公出了2万,我老公外婆姨妈他们凑了2万,总共8万,6.8万直接用于首付,剩下的钱就用在房产交易过程中的一些费用上),从2004年2月到2009年初,都是我跟老公每个月去还的银行按揭贷款(贷款帐户名是我老公的,我公公婆婆也拿不出这个钱来,他们这期间是一分钱没出过),今年2009年初,我们借了13万,我婆婆拿出1万,总共14万,我们把剩余的贷款全部还清了。
目前我们的房子售价在75万左右,现在我公公婆婆因为和我们之间的家庭矛盾,提出要卖房子,请详细咨询一下,我们这个情况,在房子的财产分割上怎么处理?
朋友:
您好!现将您咨询问题答复如下:
1、由于购房时你未与老公登记结婚,您的出资可能无法直接证明用于购房,所以你不能对房产主张任何房屋产权;
2、由于是家庭成员间的购房行为,如果内部没有明确约定产权份额的话,你公公与老公各占房屋产权的一半;
3、至于你们婚后还贷情况及一次性把余额付清的情况,只能在分割房产时作实际抵扣,不能作为出资的一部分。
4、贷款也应该属于以你公公与老公的共同名义贷款的,所以贷款债务也应各自负担一半,至于你老公多支付的还贷款,在一人一半分割卖房款时可以进行充抵。
5、另外,本案情况复杂,有些行为还需要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若仍有问题,建议您当面咨询一下律师。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9/6/25 10:4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