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尽的叹息
已回复2009/6/1 21:57:57
你好 。我叔叔当初应为是外地户口,后来落实政策回沪,当时户口没地方迁。于是我们就接受了他并让他把户口迁到我们家里,房子是使用权。今年要拆房子,是远拆原还的。按房屋的实际面积进行补偿。老的房卡上有我们一家的名字。他现在要求,在现有的面积里他也要有一份子。问下,他到底有没有权利去分享我们家的房子的面积
你叔叔作为合法的同住人之一,是有权分割安置房屋的,况且动迁组会对你叔叔份额进行实际安置的。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9/6/1 23: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