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购买权
已回复2009/5/31 12:50:08
律师:
你好!
我在2006年租了一套房子,当时签了一年合同,期满后继续租住,然而房东现在突然把房子卖了,请问我是否对此房有优先购买权?卖房房东没有通知我.请问我如何得到我应该享有的权益?谢谢!
您可以撤销房东与他人的房屋买卖合同,但现实的是,若通过诉讼,你除了预先支付高昂的诉讼费之外,即便房东与他人的买卖合同撤销,您觉得房东还有可能以同样的房价卖给你么?即便是同样的价格买给你,您觉得你们后面的交易手续能一帆风顺么?再者,法院是不会直接判决房东与你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法院仅有可能判决的是撤销,让房屋恢复到之前状态,后面怎么处理是你们之间的事情,房东完全有可能抬高房价,直至让你无法接受,不得不放弃购买.
优先购买权的行使并不是在所有场合都好使的,建议您三思而行.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9/6/1 6:4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