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产权房的租金
已回复2009/4/18 9:24:56
律师你好,我一家和母亲一直一起居住近10年了。那时是使用权房。是我母亲户主。后来我和老婆就用公积金把产权买下来了。这2年,我们又另买了房,把我妈
也一起接去和我们住,然后把老房出租,来贴补我们的新房贷款。
1:现在我的弟弟他们说,老房出租的收入因该大家分?因为这是母亲以前的
房子。
2:想问,他们这样要求是否会有法律认可? 谢谢!
朋友:
您好!现将您咨询问题答复如下:
老房出租收入,你妈和其他兄弟都无法主张分割,因为售后公房的唯一权利人是你和你老婆(如果产权证上是你们夫妻俩的名字的话);你妈享有的仅有居住权而已,而你把你妈接入新买的房屋,已经解决了她的实际居住问题,所以你妈也无权益可主张,弟弟就更没有权利了。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9/4/18 16:5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