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产分配 (急)
已回复2009/4/14 9:52:41
你好!我家是组合家庭,我生母在我小的时候就过世了,父亲十五年前重新娶了一位,带来一个比我大两岁的儿子。现在我们这儿正在拆迁,听说我们家只能有两张拆迁证,我爸和我后哥各一张,我哥已经结婚,没有我的份,我是女儿,我有点不甘心,因为我家的房子在继母还没嫁进来就已经造好了,是我生母和父亲共同财产所造,况且她儿子的生父(已过世)那边有房子,他继承了,我什么都没有!请教律师,像这种情况,我跟继母的儿子是否要平分拆迁所得?父亲作为一家之主,是否有权利决定将房产给谁?
问题补充: 现在家里户口本有父亲、继母,我、继母的儿子已经结婚还生了小孩。我是女儿,我父亲现在还在工作,不靠我们小辈的,所以说应该是我父亲履行了抚养义务,他的赡养义务还没开始。
朋友:
您好!现将您咨询问题答复如下:
1、首先您要弄清楚该房产在建造时土地申请表上的家庭成员有哪些,上面所有的家庭成员都是有房屋所有权人,如果你的名字也在上面或者房屋被拆迁时你的户口仍然在被拆迁房屋处,则你肯定是能享受拆迁安置补偿待遇的;
2、你后哥继承他自己父亲的房产与本案无关;、
3、如果被拆迁房屋的土地建房申请表上没有你名字,且房屋被拆迁时你的户口不在此处,则你不属于应安置人口,不能获得拆迁权益,但你作为你母亲的继承人,可以继承诉由起诉,要求被拆迁房屋市场价值中属于你母亲的遗产。这部分遗产已经包括在被拆迁房屋的动迁安置款或安置房当中了。
4、至于你父亲的所得,他当然有权作任何处理。
5、若仍有问题建议您当面咨询专业律师。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9/4/15 7:4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