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是哪一方?
已回复2009/4/11 20:46:36
我有一房产证上有小孩的名子,当时卖的时候中价公司告之只要有父母一方同意就可以买卖成交。
在过户的时候,交易所告之不能过户因为父母双方必须到场签字。可是我老公并不知道这房产已经被我卖了。他而且并不愿意卖这房子。
请问现在买家要求我赔偿他违约金总房款的20%.请问我应该负全部责任吗?是不是中价公司的责任呢?
朋友:
您好!现将您咨询问题答复如下:
1、赔偿总房款的20%,法院不大可能支持;
2、不过如果你收取了买家定金的话,可能要双倍返还定金;
3、另外,有可能给予对方少量的违约赔偿,但不会是总房款的20%;
4、从法律关系角度来讲,你应该负全部责任,因为实际上还是由于你的原因导致无法交易。中介的责任你可能是没有证据去证明的。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9/4/12 7:2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