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
已回复2009/4/11 13:54:49
律师您好!
我家有处公有租赁房屋由于市政工程正处于被拆迁阶段。现在还没有签下拆迁协议。现有如下问题咨询:
1. 3天前突然发现房屋被断电了,请问该情况应该找什么部门投诉处理?
2. 若我们选择安置房,则安置房是期房,还没有动工,拆迁公司告知只能确定区 域和楼层,不能确定具体是哪栋楼和门牌,请问是否合法? 我们怎样知道将来会被具体安置在哪间房子?
3. 待拆迁房屋由于距工地很近,环境不好,所以目前不实际居住。但是上周发现门窗等 已经被毁, 且房屋内有火烧的痕迹. 若该房屋受到了损毁/纵火烧毁或推倒,我们的权益有损失吗? 我们该怎样维护自己的财产?
4. 拆迁公司提出的拆迁补偿方全部按2002年左右出台的最低标准给于,告知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请问是否合理?
盼复
多谢!
朋友:
您好!现将您咨询问题答复如下:
1、房屋断电一般是找电力部门;
2、期房安置也应该有具体楼层和门牌号,但也存在不能明确具体安置门牌号的情况,都不违法;
3、房屋的存在是有公房租赁卡来证明的;
4、以最低标准补偿肯定是不行的,各县区具体操作标准均有别。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9/4/12 7:1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