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的份额?
已回复2009/4/8 17:54:03
农村宅基地房拆迁,宅基地证名是我母亲名(已亡),拆迁时户口本有我、妻、我儿、我爸、我二姐和外甥,我大姐户口已迁出。现分得两套房,一大约38万,一中约21万,还有30几万安置款,请问各自的份额是多少?如我俩个姐姐放弃权利,我爸的具体份额又是多少?谢谢!
朋友:
您好!现将您咨询问题答复如下:
1、农村宅基房涉及一个该房屋真正权利人的问题,这要结合宅基地房申请时的成员情况来决定;
2、您咨询的各自的具体份额取决于动迁安置协议主要选择何种动迁安置方式,面积安置和人头安置情况都是不一样的;
3、如果你姐姐有其应得份额且作出了明确放弃的意思表示,则其份额由其他权利人均等分割;
4、您陈述的案情是本案中的冰山一角,律师也有不少的问题与你沟通和核实,这样律师才能作出进一步的研析。建议您带着资料和问题当面咨询一下律师,这样更利于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9/4/8 23:2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