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安置完过了两年还能重新分配吗?
已回复2009/4/6 20:17:57
我家系宅基地私房于06年被拆迁,由于母亲已于拆迁前去世,宅基地证名为母亲名,当时户口簿上有我和妻、儿子,我二姐和她儿子还有我爸,动迁安置时我是户主。在经过一定时间的磨合后,最终与动迁组迁下协议。我爸得了一定数目的安置款和一套两室一厅(约75平米)永久使用权及这套房子的一半产权。现我爸已在动迁房内住了一年多了却向法院提出诉讼,要重新分配安置款并要得到该房的全部产权。
诉讼时效是没有问题的,但你父亲具体安置补偿款及安置房产权份额的多少还得结合具体的安置情况来研析。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9/4/7 14:4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