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房动迁能分得多少份额?
已回复2009/3/26 16:16:38
您好,二十年前的私房动迁,当时户口上有祖父,祖母,小姑【还未结婚】爸爸和我【刚出生】共五人,爸妈属结婚无房户,根据当时政策分到二室一厅,后此房有二老居住。房产证上是祖父的名字,05年祖父亡,07年爸和祖母先后去逝。目前户口本上只有小姑一人的名字。请问我能主张权利吗?能分得多少份额?谢谢
朋友:
您好!现将您咨询问题答复如下:
1、如果动迁安置分得的二室一厅为产权房,则动迁安置时的五人各有五分之一的房屋产权,不因产权证上只有你爷爷一人的名字而成为其一个人的财产;
2、如果是产权房,房屋的产权与户口是否在此房内无关;
3、至于你的份额首先你有自己的五分之一,另外你还得继承你父亲及代位继承你祖母的遗产,这部分具体份额要根据继承人的实际人数来确定。
4、如果确权的话,可能要通过诉讼的途径来解决。
5、要是二室一厅的房子是使用权房即公房的话,性质又完全不一样了。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9/3/27 7:4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