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出让地块如何补偿?
已回复2009/3/20 21:23:30
律师,你好!我要请问的是:我在宝山区有一地块,是1997年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50年使用.占地2亩多,建筑物3000平方米.如今遇到市政动迁,应如何补偿?有有关的政策法规吗?
朋友:
您好!现将您咨询问题答复如下:
1,该地块因由你买下使用权,且你在该地块上建造了房屋,你们有权获得合法动迁安置补偿,该地块的拆迁应结合你们宝山区政府出台的补偿标准进行安置补偿。
2、至于如何补偿,您可以参照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宝山该地块的具体实际。
3、具体政策法规请您详细咨询宝山区房地局。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9/3/21 7:5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