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被拆迁人的问题
已回复2009/3/12 20:44:58
我父亲有一处嘉定南翔的房产要拆迁,房产证上是我父亲的名字,但是我母亲在2000年去世,我母亲的遗产属于法定继承,我父亲、我和弟弟继承,但是只是口头约定,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现在我和我弟弟能不能作为房屋的所有人而成为共同的被拆迁人?谢谢。(十万火急)
朋友:
您好!现将您咨询问题答复如下:
从实质权利上说你与你父亲及弟弟应为该被拆迁房屋的实际被拆迁人,但由于房产证上只有你父亲一个的名字,动迁组与你父亲一人签字即可。如果你们一定要签字的话,只能在你们起诉继承纠纷后判决书下来生效时,动迁组才会考虑同你们三人签订,所以你完全可以考虑抓紧时间提起继承诉讼以争取自己主动。如果动迁组直接与你父亲签订动迁协议,完全可能存在你父亲一人拿着动迁款而不予分配的可能,甚至转移该笔财产,到时就是赢了动迁分割纠纷的官司执行也会是个很大的问题。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9/3/13 7:19:32